1月24日,江西省宣布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县于1月25日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应急响应,召开全县防控工作调度会,坚决贯彻执行全省启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相关工作要求,全力遏制疫情在我县发生和扩散,确保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1月25日(正月初一)起,全县经营中餐、晚餐的酒店、餐馆和KTV、网吧、影院、各类茶楼、咖啡厅、酒吧、夜宵摊店、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等必须暂停营业,开业时间另行通告。停止举办各类名目的聚会、聚餐以及庆典、民俗活动。
二、修水县县城公交和乡村客运班线即日起全面暂停营运,恢复时间另行通告。
三、全县人民在春节期间应以居家为主,不串门拜年、聚餐,外出到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县所有人员密集区和场所禁止未佩戴口罩的人员入内。
四、来自武汉等疫情发生地区以及途经疫区至我县的所有人员,须主动联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连续开展至少14天体温监测,做好自我监控和自我隔离,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就近就医,不得隐瞒病情和相关情况。严禁此类人员到人口密集场所,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全县人民应主动劝退劝返从武汉等疫情地区来修水旅游和探亲访友的人员,来自和途经疫区的车辆和人员进入我县必须接受监测点排查和体温检测,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和逃避。
六、关于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信息,广大人民群众应以修水县政府网、“修水县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修水县电视台、修水报、“健康修水”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报道为准。
修水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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