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村乡关于开展2023年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

涓滴之血汇聚生命力量,颗颗爱心点燃希望之光。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们传递温暖、奉献爱心的生动实践。为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征村乡组织开展2023年无偿献血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8月10日(星期四)8∶30--16∶30

二、活动地点

征村乡政府大门口旁边

三、注意事项

1、献血者必须是年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献血时请带上身份证。

2、体重:男性≥ 50公斤;女性≥ 45公斤。

献血前注意事项

1、献血前不熬夜,不饮酒,清淡饮食(不吃油腻食品),忌空腹献血。

2、有严重慢性病和重要器官切除史,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暂不能献血。

3、已参加过无偿献血的,间隔时间至少6个月。

4、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者,疫苗接种48小时后可献血,接受其他类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者(不包括减毒活疫苗),疫苗接种当日起,14天后可献血。

四、献血的好处

1、适量献血会使人更加健康、长寿。

2、献血可减少冠心病。

3、献血可减少癌症的发病率。

4、献血能净化人的心灵。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献血延续、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使心灵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实。

五、献血后享受的待遇

(一)对无偿献血者发给无偿献血证。

(二)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临床需要用血时,凭无偿献血证书和身份证可享有下列优惠:

1、献血之日起三年内可无偿享用献血量三倍的医疗用血。

2、献血三年后无偿享用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

3、累计献血量超过800毫升的,终身无偿享用无限量的医疗用血。

(三)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临床需要用血时,可无偿享用其献血量等量的医疗用血。(撰稿人:余曹平  审核人:周燕虹)

来源:征村乡人民政府

责编:胡  兰

审核:何  琴


(作者:征村乡人民政府 余曹平)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