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法院:倾心打造执行“四预机制” 助力诚信社会体系建设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为深化全省执行改革成效,建立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切实为胜诉方兑现真金白银,县法院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努力开辟执行新路径,积极探索建立“预罚款、预拘留、预纳入失信、预追究拒执罪”的执行四预机制,以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为抓手,构建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构成一个层层递进的惩戒体系,对不同情节的拒执行为施以相应惩戒,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为积极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打造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正向激励机制。全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充分彰显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有力助推县域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排查+研判”,找准“切入点”,圈定“四预机制”外延。县法院立足相关法律规定,深刻结合我县执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预罚款、预拘留、预纳入失信、预追究拒执罪”》的意见。以涉企案件及标的额在五万元以下的案件为标准,各案件承办人全面梳理在办案件,并于每周一局务会统一评议讨论被提交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符合启动预惩戒机制条件的案件,统一建立起工作台账,科学评估研判,坚持一案一策一销号,进一步明确了“承办人负责+团队长指导+局长督导“的案件处理机制。

“分类+预警”,明确“着力点”,奠定“四预机制”内涵。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依托预惩戒告知书,既以法律文书形式向被执行人亮明违法成本,画出“警戒线”;又指明“出路”,设置“缓冲区”,预留履行时间让被执行人“喘口气”,刚柔并济,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以工作台账为总抓手,案件承办人根据局务会讨论意见,按照四种预惩戒机制的文书要求制作相应文书,并通过现场送达、电子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确保预告书为被执行人知悉。

“处置+修复”,聚焦“突破点”,锚定“四预机制”核心。兼顾公平与效率,勾勒能动司法修水新样板。在被执行人获悉预告书内容后,进一步晓以利害,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法定义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积极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信用修复机制,第一时间屏蔽被执行人信息,并出具主动履行证明书。反之,将进行实质性处罚,坚决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纳入失信、追究刑事责任,捍卫法院执行权威。并依托县级融媒体矩阵定期发布预惩戒机制开展情况、信用修复、典型案例,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被执行人转变思想观念,把“要我还”变为“我要还”,努力在在全县营造“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良好社风。

截至2023年8月,县法院共发预纳入失信告知书78份,出预罚款告知书21份,预拘留告知书15份,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7份,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案件37件,达成和解协议案件18件,硕果累累。精准科学执行研判,充分用好司法资源,办案平均用时下降近30%,让执行办案人员将更多时间花在其他复杂案件上。惩教结合树立新风,发挥典型案例教育引领作用,为被执行人提供科学的行动指南,有力确保执行工作的力度与温度,促使被执行人从观念上得到转变。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将该制度作为县法院执行重点机制,坚持在改革与发展中深化落实,不断适应人民群众新要求,确保四预机制再法治轨道上科学运行。

 

责编:郭诚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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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梁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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