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健康平安文明祭扫的通告

修水县人民政府 

关于清明节健康平安文明祭扫的通告 


为统筹做好全县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 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特发布本通告:

 一、做好疫情防控。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健康,请广大居民朋友严格遵守修水县疫情防控有 关规定,加强自身防范意识,采取适当形式表达缅怀之情。倡导在外亲友非必要不返乡、不跨 区域祭扫,确需返乡的提前向村(社区)报备。倡导错时错峰祭扫,高峰预约祭扫,减少现场 祭扫人数和祭扫停留时间,亦可联系县殡仪馆代为祭扫。现场祭扫必须做好佩戴口罩、“健康码” “行程码”查验、检测体温、保持安全距离、人员车辆限流等措施,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即 扫即走。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行程码带*号人员和其他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公 墓(骨灰堂)等祭扫服务场所。 

二、倡导文明低碳。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 自觉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提倡以书写寄语和召开家 庭追思会等方式祭祀先人、先烈、先贤,推动从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精神文化传承上来。全县 公墓区继续实行“三禁”,即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烧祭品、禁止销售使用迷信低俗及塑料祭祀 用品。

三、增强安全意识。广大居民要提高安全意识,遵守祭扫服务场所及周边范围的人员分流、 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祭祀用品管理有关要求,防止拥挤踩踏、火患火灾、交通事故等安全事 故发生。倡导绿色出行,外出祭扫时应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车辆拥堵,降低事故 风险;祭扫时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严防火灾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四、发挥示范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 推动殡葬改革,带头遵守殡葬规定,积极主动宣传殡葬政策,传播移风易俗新风尚、树立殡葬 改革正能量。要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争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革除陋习的先行者、移风易俗的 推进者,推动丧葬礼俗改革,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文明进步。 

五、强化现场管理。宣传、民政、公安、交通、卫健、城管、市监、应急管理、生态环境、 自然资源、消防救援、林业等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为群众祭扫活动 提供安全和服务保障;乡、镇及村(居)委会和县铭善人文事业有限公司要安排专人负责农村 公墓区及历史埋葬点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各殡葬服务机构 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防控能力,科学设定现场祭扫人数上限,严格实行分时、错峰、限流 祭扫,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活动,严厉处置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和妨 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县内疫情发生变化,防控措施将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来源:修水县人民政府

编辑: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发布平台:修水县融媒体中心《爱上修水》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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