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放生一只猪獾


9月28日晚,县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放生一只猪獾。

28日夜晚20:00左右,县野保站收到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发来的照片和视频,称金秋湖畔小区曹女士在小区一楼发现一只动物,不知道是什么,希望有关部门将其带走。野保站工作人员和民警、野保协会志愿者前往该小区接走该动物,经识别,该动物为猪獾,属于国家“三有”(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保护野生动物。经观察,其无明显外伤,状态良好,当即决定就近放生。21:30左右,一行人驱车到达附近山场,将此猪獾放归大自然。

供稿:县林业局 李清水  刘思兰

责编: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作者:刘思兰 李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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