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用人单位、广大职工朋友: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县社会保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多年来,全县大部分企业和职工朋友自觉遵守社会保险法规政策,依法参保缴费,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我县社会保险制度稳健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社会保险是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实现“老有所养,伤有所偿,业有所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目标。
对企业而言,依法为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是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为员工参保是企业良性发展的基本条件。依法参保,是避免法律和经济风险、趋利避害的最佳选择。对员工而言,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是维护合法权益的需要,可有效保障老有所养、伤有所偿、业有所补。
近几年在疫情反复之下,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企业用工成本增加,人社部办公厅联合国税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的通知》,明确22个困难行业企业社保缴费实行“缓、降”等政策,进一步减轻特困行业的企业经营压力。
工作不参保,退休没养老。 广大职工朋友,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既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政府福利,也是一项利长远、保幸福的惠民政策,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您的合法权益,您到用人单位工作后,应及时提醒要求用人单位为您办理社会保险,争取自己的正当权益,确保今后能享受到国家社保的红利,解决养老、工伤、失业的后顾之忧。
当前,全县上下正在齐心协力谋发展,豪情满怀创大业,全力推进“营商环境”及“工业倍增”等攻坚行动。让我们手牵手、心连心,共同支持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新愿景!
最后,我们强烈倡议,请各用人单位和职工不要忘了依法依规及时参加社会保险,切实维护好自身的权益。办理地址: 修水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梯云路34号);咨询电话:0792-7225227。
修水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15日
供稿:修水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责编: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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