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正月初七,原告周某和被告冷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白岭法庭承办法官庭前调解,周某让利3000元后,冷某当场支付2.3万元货款,双方案结事了。
白岭法庭自1月起,把“便民、高效”作为今年的工作目标。受理案件后,及时与被告取得联系,制定周密调解方案。该庭在春节前收案63件,已调撤结案30件,判决2件,平均审理天数为5天。所审结案件均得到当事人高度称赞。
白岭法庭负责人孙晓波表示,要努力让每一起所审案件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在保障诉讼权利的情况下,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时高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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