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为修水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修水县统计局党组书记 卢朝晖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以下简称《统计法》)。这是《统计法》自1983年制定以来的第三次修改。此次修订对于提升统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修水县统计系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不折不扣做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深刻认识新修改《统计法》重大意义
此次《统计法》修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作用,研究制定防治统计造假的刚性制度,进一步完善统计法律法规,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彰显了党中央加强统计监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统计法修改工作指明了方向原则、提供了根本遵循。通过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修水县统计局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强化数据真实性,努力提升我县高质量统计工作,进一步保证统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为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二、坚持学深悟透,多举措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贯彻落实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党委政府带头学。县委常委会3次、县政府常务会3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新修改《统计法》和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并研究贯彻落实举措。二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县统计局在2024年全县科级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上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宣讲,对新修改的《统计法》作了详细解读。三是推动部门乡镇学。推动县直单位与各乡镇在党委(组)会、班子会、干部会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四是坚持统计系统内部学。将新修改《统计法》学习纳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课程,不断推进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和统计法治意识“双提升”。五是结合“政府开放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以及《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印制新修改《统计法》宣传折页发放至乡镇及行业部门,同时还编印《统计法律法规应知应会》内部学习手册,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主要内容和《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以及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等统计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内容纳入其中。
三、坚持抓好统计法治工作,筑牢依法统计防线
一是坚持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与新修改《统计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数据观。守护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深化巩固防治统计造假工作成效,扎实开展专业统计数据核查,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二是坚持提升统计质量。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和专业统计数据核查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统计人员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持续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三是持续强化基层基础。持续推动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督促指导完成县、乡、园区、部门和企业五大领域达标创建任务。督促指导企业尤其是新入库的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等,及时收集整理数据报送凭证,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确保上报数有据可查,经得起检验。
来源:县统计局
责编:周 保
审核:金三红
监制:罗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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