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是真没有报多大希望,没想到你们愿意通宵达旦解决我们的事情,真的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在圆满调解童某意外坠亡纠纷一案后,童某家属对人民调解员昼夜悉心化解纠纷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3年6月9日晚,修水县司法局接到县政法委紧急通知,选派两名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大椿乡居民童某意外坠亡案的多元调解活动。在本次调解活动中,调解员们不畏困难,披星戴月,充分展现了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敢担当,勇作为的良好风貌。
经了解,童某于9日上午9时50分左右,在何某家中客厅窗边装修时,不慎坠楼身亡,现场窗户无玻璃及其他阻拦物,童某本人也未做任何安全保护措施。针对赔偿问题,童某家属表示何某应当承担巨额赔偿费用,何某则认为童某自身安全防护不到位,对方提出的赔偿金额不合理,双方一时僵持不下,调解室现场火药味弥漫,调解工作也陷入僵局。
9日晚8时许,我县司法局调解员赶到调解现场参与调解,在深入了解各方观点及诉求之后,调解员敏锐地抓住了矛盾的焦点,即责任划分问题。为了缓和紧张的氛围,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表明了观点:一方面,童某本人独自施工时对于自身安全问题考虑不周,且施工时存在操作问题,是坠楼的直接原因,应负主要责任;另一方面何某作为房屋主人,应当保证房屋整体环境安全,纵然房屋处于装修状态,撤换窗户情有可原,但是撤除窗户之后,应当放置适当阻拦物,防止坠楼可能,显然何某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负一定责任。
晚11时许,双方达成初步协议,由何某向童某家属先行赔付部分费用,但是何某妻子情绪激动,表示家中没有这么多钱,甚至萌生极端想法,调解被迫中止。
10日凌晨4点,调解员见双方渐渐冷静下来,遂采取分开谈话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分别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阐述责任划分依据,说清双方的不利因素。双方当事人最终均表示愿意让步,并希望矛盾纠纷能够妥善处理。
最终,在所有调解员的耐心引导下,经过14个小时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互相理解、互相让步,最终达成共识,同意了新的调处方案,于10日早晨6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
在这一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调解员不辞幸苦,连续奋战一昼夜,娴熟运用调解技巧,准确把握当事人心理,透彻分析事故中双方的责任,法理结合,促成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彰显了人民调解的公平公正。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生命安全无小事,切莫盲目自信,疏忽大意,不要因为一时侥幸,酿成多个家庭的惨剧!
下一步,修水县司法局将紧扣“三联三共”党建赋能,扎实开展“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大化解、大治理”活动,聚焦基层社会治理,为营造文明、安全、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撰稿:高学智 校对:冷灵敏 审核:刘 镇)
来源:修水县司法局
责编:胡 兰
审核:何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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