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县假币危害整治线索举报有奖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调整江西省假币危害重点整治地区的通知》(赣反假办〔2021〕3号)等有关精神,严厉打击我县制贩假币违法犯罪活动,根据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联合签署的《江西省假币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现将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线索举报有奖公告如下:

  一、线索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假币印制(复印)、窝藏、贩卖、运输(邮寄)和假币使用、兑换及制造、贩卖制假设备材料等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属于被举报线索范围。

 二、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警情电话:110

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电话:0792-7221785   

 三、举报方式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发现假币案件线索,可以通过口头、书面、电话、网络等方式向县公安局及其派出所和县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举报。

 四、奖励依据

    按照《江西省假币案件线索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举报奖励规定奖励。

五、奖励标准

(一)提供了案件全部违法犯罪线索,并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办案机关抓获了主要涉案人员的,奖励金额按查获假币面额总计的1%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但最高限额为100000元;

(二)提供了案件全部违法犯罪线索,但未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案件查处工作,办案机关抓获了主要涉案人员的,奖励金额按查获假币面额总计的0.5%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但最高限额为50000元;

(三)提供了案件部分违法犯罪线索,办案机关抓获了主要涉案人员的,奖励金额按查获假币面额总计的0.3%计算,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奖励,但最高限额为30000元;

(四)提供了案件部分违法犯罪线索,办案机关未抓获涉案人员,但现场查获假币的,可视情况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奖励。

六、其他规定

对于举报人的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情况等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奖励发放方式均采取线上非接触的形式,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勇跃检举揭发全县制贩假币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快速、准确提供有效线索,其他未尽事项向修水县假币危害重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修水县支行)咨询。

  特此通告。




编辑: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发布平台:修水县融媒体中心《爱上修水》客户端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