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告

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局

关于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及《江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关于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结合《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现就实施我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内容

(一)调查范围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在外省完成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以城市建成区内施工工地、物流园区、大型工矿企业以及港口、码头、机场、铁路货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为重点,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调查内容

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信息主要包括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等基本信息,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登记人信息,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等技术信息,以及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标签等。

二、申请流程

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申请方式有两种:一是微信小程序,二是窗口网页端系统。

申请流程如下:

(一)微信小程序

1.机械设备所有人或单位使用微信小程序搜索“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信息采集”,实名注册后,登录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

2.申请人按要求填写上传真实有效的机械设备资料,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登记者信息、机械基本信息、机械照片、PDF和远程在线监控等;

3.生态环境部门后台核验机械信息并确认排放标准;

4.向申请人发送审核结果及领取码,提醒领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

5.申请人到机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窗口领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采集卡、采集表等;

6.申请人将申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优先安装于相应机械设备的左右两侧,每侧一个;如果侧边没有合适空间,可以选择机械尾端或机械操作手臂等明显位置。

(二)网页端系统

1.机械设备所有人或单位到机械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指定窗口(详见附件),在九江市区的机械设备所有人或单位也可直接到市生态环境部门窗口办理(九江市浔阳区长虹大道 32 号 10 层九江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机动车尾气专项组办公室)。提交真实有效的机械设备资料,主要包括机械设备的登记者信息、机械基本信息、机械照片、PDF和远程在线监控等;

2.生态环境部门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机械设备信息的录入上传;同时,对提交登记的机械资料进行现场核验并确认排放标准;

3.核验通过颁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采集卡、采集表等;

4.申请人按要求安装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

三、申请及核发时限

本通告实施后,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于12月15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购置及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对标牌发放有异议的,须在领取标牌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复核。

四、管理措施

2020年1月1日起,凡是未备案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得在我县使用;对现场检查发现使用未经备案登记或未达到相关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以及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取得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或使用虚假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牌的,由机械使用地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附 件

修水县非道机械环保号牌办理地址

机 械 使 用 区 域

办 理 窗 口 地 址

咨询电话

修水县

九江市修水生态环境局2楼监测站办公室(城南山谷大道608号)

0792-7626960

15270201101(胡)

13879211866(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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