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破小案、赢民心
3月28日
渣津派出所成功抓获系列盗窃案犯罪嫌疑人
(群众送来的锦旗)
案发
1.2019年3月14日至3月27日期间,渣津派出所频繁接到群众报警称汽车电瓶被盗。
14日福星桥头,被盗电瓶2个 | |
16日水车村沙场,被盗电瓶2个 | |
24日津都世家,被盗电瓶3个 |
25日工业园,被盗电瓶2个 | |
26日小斗岭、搅拌站、煤气站, 被盗电瓶6个 | |
部署
渣津派出所始终对盗抢骗等侵财性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所长卢伟明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对案件进行研判会商,对盗窃的手法、时间、地点进行了综合的分析。由樊健副所长组建专案小组,对此案进行侦办,并立下“军令状”:不破此案决不收兵。
侦破
科学研判 嫌疑人浮出水面
为破获系列盗窃电瓶案件,专案小组沿着案发的路线调取相关视频进行研判,摸排梳理。终于,在专案小组查看了近40多个小时的监控视频后,发现一辆电动车半小时内前后两次在视频监控中出现,并发现车上携带了电瓶,随即进行分析比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精准摸排 果断收网
调取其个人信息,发现该嫌疑人帅某有多次盗窃前科,去年11月份出狱后,又干起了”老本行”。在精准摸排后,渣津派出所决定果断收网。专案小组人员,便衣出行,3月27日晚上,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关联证据 全面搜查赃物
在抓获帅某后,立即对其进行了审讯,帅某对其盗窃电瓶这一事实供认不讳。民警趁热打铁,对被盗赃物的去向进行追查,根据帅某提供的线索,当晚就将销赃人员抓拿归案,并在其家中搜查出被盗的电瓶,人赃并获。
攻坚审讯 依法处理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帅某供认了9次的盗窃行为,共盗窃电瓶15台。在销赃人员匡某华对销赃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渣津派出所已依法对盗窃嫌疑人帅某刑事拘留,对销赃嫌疑人匡某华行政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嫌疑人指认现场)
警示
1、帮助他人窝赃、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要被追责的,法律明确规定,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盗窃、诈骗等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认定,切不可存在只要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分子没被抓住就不会牵连到自己的侥幸心理,要做知法守法的公民。
2、日常生活中,车主停车时,应选择地势开阔、路线单一、人流量大的场地,夜间停车要停在有监控的安全场所。下车时,应及时将贵重物品及现金随身带走,同时提高防范意识,遥控锁上车门后再拉拉门把手进行二次检查,有条件的应安装防盗报警器。一旦发现被盗,立即拨打110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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