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水县司法局公证处收到一封特殊的回件,公证员第一时间出具了公证书,并及时送达至受托人,受托人感慨道:“为你们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点赞!”
9月27日,受托人来到修水县公证处,希望能为服刑人员陈某办理委托不动产登记公证。因疫情防控,公证员无法到监狱进行当面办理,且因陈某的服刑期较长,无法等到期满再来办理。在了解情况之后,公证处积极与监狱狱政科沟通、对接,按照要求制作了相关公证材料,并通过快递的形式邮寄到监狱,有效地解决了受托人的难题。
9月30日,公证处再次与监狱狱政科沟通、对接,商议国庆节后在县司法局远程会见室与委托人陈某进行会见。10月8日下午4时,公证员通过远程会见系统,与服刑人员陈某视频会面并就不动产登记公证事宜进行沟通、确认、签字,有效地完成了公证流程。
一头是监狱,另一头是公证处,公证处切实解决难题,零距离、零接触,为身处高墙内的陈某顺利办理了公证,解决了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真正落实了为民办实事的工作宗旨。
供稿:县司法局 向娟娟 李娜 刘镇
编辑:罗余余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发布平台:修水县融媒体中心《爱上修水》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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