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的公告





为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帮助企业度过难关,根据《关于落实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九人社办字[2022]6号)文件精神,现将社保惠企政策公告如下:

一、延续社保降费政策

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实施“免审即享”,单位无需办理任何手续,社保经办机构直接进行业务操作。

二、落实特困行业缓缴社保政策

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养老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4-6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优化社保缴费方式

允许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本人经济情况,自愿按月、按季、按年选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缴费。

修水县社保中心

2022.5.7


来源:县社保中心

编辑: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发布平台:修水县融媒体中心《爱上修水》客户端




(作者:修水县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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