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低速电动车市场秩序,保障交通安全,9月26日,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交警大队组织召开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整治集中约谈会,城区及乡镇20余家经营户参与会议。
会议通报了前期整治工作进展,介绍了非标三、四轮电动车的危害,明确了市场销售和交通管理要求,强调销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销售的产品必须取得工信部车辆公告及3C认证。
会议要求,全县各三、四轮电动车经营户一要遵守进货查验制度。严把商品进货关,建立健全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等,验明合格标志和3C认证标识,保证商品质量,不采购、不销售无法上牌的三、四轮电动车。二要杜绝非法改装行为。不得非法加装、改装座椅、雨篷,不得拆卸原厂配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经营户应该自查自纠,针对已改装产品应尽快恢复原样。三要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应当向消费者宣传正确选购和使用车辆的知识,依法提供销售发票,提示消费者及时登记上牌,合法上路。四要及时清退不合格产品。
会上还组织了三、四轮电动车经营户签订了《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承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销售,积极自觉接受执法部门及广大群众的监督。
下一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大对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销售不符合标准产品的行为,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供稿:周建邦 审核:吴平)
来源:修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周 保
审核:金三红
监制:罗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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