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国际疫情仍处于高位流行,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聚集增多,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为科学做好春节前后疫情防控,有效降低疫情输入风险,现通告如下:
一、从省外来(返)修需提前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如实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修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省外来(返)修或其他风险人员在健康监测管理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必须在1小时内向居(村)委会、单位、入住酒店报告。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返修,确需返修需提前3天向社区(村)如实报备,并提供出发地社区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修后严格闭环落实“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防疫措施。
三、村(社区)、小区原则上只留一个进出口,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体温、健康码、行程轨迹、疫苗接种记录的查验和督促戴口罩,对省外返修人员一律登记造册。
四、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在进入酒店宾馆、车站、医疗机构、商超、农贸市场、景点景区、影剧院、网吧、KTV、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乘坐公共交通时必须严格遵守“四查一戴”防控要求。
五、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居(村)委会报备。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格控制庙会、大型文艺演出等聚集活动,坚持“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上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前向主管部门报备;500人以上活动要逐级报主管部门、举办地县(区)、设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
六、请市民密切关注当前国内疫情信息,配合落实相应防控措施,倡导在修人员非必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地区,尽量减少前往边境陆路口岸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并开展每日自主健康监测。非必须不从境外新冠疫情高风险地区采购物资商品。
对不主动上报、故意隐瞒行程、不听劝阻、扰乱正常秩序者,将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修水县新冠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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