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水交警喊话修水人!修水交警将铁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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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摩托车、电动车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修水交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一、整治内容:
 无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超员搭载、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竞速行驶(飙车)、加装遮阳伞、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1、从3月13日起,开始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各种违法行为
2、摩托车、电动车违法一经查获,一律实行教处并举、一律扣留车辆、一律抄告部门、一律警示曝光等四个一律。
3、未佩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伞、未按规定通行、未按规定搭载人员等轻微违法行为,实行暂扣车辆、学习教育等处罚。驾驶人解除相关违法行为后,到交管大队宣传教育基地学习一个半小时,持学习单、强措凭证到所在中队办理放车手续。
4、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酒后驾驶、非法营运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扣留车辆,进行处罚。
5、违反上述规定,是党员干部一律抄告机关事务局,予以全县通报,是学生家长抄告学生所在就读学校班级,由学校予以全校通报,是企业员工抄告相关企业,在企业予以通报,是街道群众抄告所在社区,由社区在小区予以通报。
6、违反上述规定,在“修水公安交警”、“爱上修水”等公众号予以曝光。
修水交警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整治力度,请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谨记“有牌证、戴头盔、无棚垛、限两人、靠右行、不乱停”,十八个字,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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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修水公安交警

编辑:郭诚芝

初审:金三红

终审:徐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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