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曝光第十五期!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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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戴头盔!
  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以来
交警喊你千遍万遍,
而有部分市民依然我行我素,就是不戴。
怕麻烦,怕损坏飘逸发型,
怕嗅不到夏天的味道…
但和生命相比,
那个更重要呢?你懂的。
今天,我们曝光一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再敲警钟,希望下次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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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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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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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09:49,当事人吴文学(身份证号3604241973****3154)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芦良大道与车家源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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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7日09:36,当事人周梁平(身份证号3604241974****0018)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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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7日09:27,当事人樊振新(身份证号3604241981****1539)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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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7日08:24,当事人刘梅芳(身份证号3604241982****4821)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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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7日08:23,当事人王富彦(身份证号3604241982****3176)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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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7日09:27,当事人陈金明(身份证号3604241985****6037)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承风路,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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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08:47,当事人付海霞(身份证号3604241986****1482)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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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08:19,当事人雷光华(身份证号3604241987****4339)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道老虎洞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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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08:13,当事人卢重生(身份证号3604241990****0577)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芦良大道与车家源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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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1月27日08:37,当事人陈家顺(身份证号3604271988****1514)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交警提醒

交警再三叮嘱:

    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最先着地的就是头部,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时,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可起到减震、缓冲作用,避免致命伤的出现。

所有,不管什么情况下,
无论春夏秋冬,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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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修水交警将持续
曝光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来源:修水公安交警

责编:郭诚芝

二审:何  琴

三审:梁  睿


(作者:修水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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