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1
2023年11月27日09:49,当事人吴文学(身份证号3604241973****3154)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芦良大道与车家源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2023年11月27日09:36,当事人周梁平(身份证号3604241974****0018)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3
2023年11月27日09:27,当事人樊振新(身份证号3604241981****1539)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4
2023年11月27日08:24,当事人刘梅芳(身份证号3604241982****4821)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5
2023年11月27日08:23,当事人王富彦(身份证号3604241982****3176)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6
2023年11月27日09:27,当事人陈金明(身份证号3604241985****6037)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承风路,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7
2023年11月27日08:47,当事人付海霞(身份证号3604241986****1482)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8
2023年11月27日08:19,当事人雷光华(身份证号3604241987****4339)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道老虎洞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9
2023年11月27日08:13,当事人卢重生(身份证号3604241990****0577)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芦良大道与车家源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10
2023年11月27日08:37,当事人陈家顺(身份证号3604271988****1514)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交警提醒
交警再三叮嘱:
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最先着地的就是头部,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时,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可起到减震、缓冲作用,避免致命伤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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