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整治)曝光第十一期!今天你戴头盔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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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戴头盔!戴头盔!
  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以来
交警喊你千遍万遍,
而有部分市民依然我行我素,就是不戴。
怕麻烦,怕损坏飘逸发型,
怕嗅不到夏天的味道…
但和生命相比,
那个更重要呢?你懂的。
今天,我们曝光一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
再敲警钟,希望下次没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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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来看看都有哪些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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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8:19,当事人冷爱群(身份证号3604241974****1326)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芦良西与车家源路口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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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9:19,当事人卢四军(身份证号3604241976****0575)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道英才中学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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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9:15,当事人周爱香(身份证号3604241981****4026)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承风路口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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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8:11,当事人熊胡璐(身份证号3604241982****4979)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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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9:22,当事人冷正阳(身份证号3604241984****1170)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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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9:25,当事人雷功林(身份证号3604241990****6097)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道老虎洞路段,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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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9:23,当事人冷大维(身份证号3604241990****0013)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宁红大桥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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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8:13,当事人廖庆敏(身份证号3604241996****6427)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芦良西与车家源路口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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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09:25,当事人陈舒怀(身份证号3604242001****2994)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承风路口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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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6日日07:45,当事人李文强(身份证号3604242002****4975)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在秀水大道与九九路口南,未佩戴安全头盔,予以曝光!

交警提醒

交警再三叮嘱:

    摩托车电动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时,往往最先着地的就是头部,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当发生交通事故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时,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可起到减震、缓冲作用,避免致命伤的出现。

所有,不管什么情况下,
无论春夏秋冬,都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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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修水交警将持续
曝光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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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修水公安交警

责编:郭诚芝

二审:何  琴

三审:梁  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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